2018年8月8日中午,陈文驾车自巢湖市中庙街道小陈村至中庙云水湾某饭店吃饭并饮酒。饭后,陈文置自己已经饮酒于不顾,驾驶轿车并搭载陈小明、陈东、陈凡自饭店返回小陈村。途中撞上一路口交通信号杆,造成其本人重伤及其车内乘坐人陈凡受轻伤,陈小明、陈东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巢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陈文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酒驾入刑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陈文无视法律规定的醉驾行为害人害己,给三个家庭带来了难以承受的灾难,酿成了血和泪的苦果。日前,该案经巢湖市公安局侦查后移送审查起诉,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对陈文以交通肇事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