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4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侦监科成功为巢湖市永泰鞋业有限公司的60余名员工追回被拖欠多年高达48万元的工资。这是该院2018年办理的首例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2008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注册经营巢湖市永泰鞋业有限公司,并聘请夏某某、刘某某等60余名员工。2016年其陆续开始停止给部分工人停发公司,并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夏某某、刘某某等60余名工人工资共计48万元。2017年12月10日,夏某某等人向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投诉,该局责令刘某某限期支付,但其仍拒不支付。
安徽省巢湖市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刘某某立案侦查,并移送该院审查逮捕。我院办案人员经研究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之规定,其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罪,遂对刘某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考虑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法本意是维护民工权益,该院办案人员多次与刘某某的家属进行沟通,最终其家属愿意全部清偿所拖欠的工资。截止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赔偿30余名工人拖欠工资,夏某等人收到拖欠的工资后笑逐颜开,并对我院办案人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