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表
1.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支总表
2.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入总表
3.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支出总表
4.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
16.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0.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11.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12.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中共巢湖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指示,确定和部署检察机关的工作任务。
(二)依法对全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四)依法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起抗诉。
(五)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六)开展检察技术信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七)加强检察机关行政装备、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和抓好检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度部门预算为院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实有各类人员 人,其中在职90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加快建设新兴产业集聚地、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地和宜居宜业宜游美丽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巢湖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依法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全力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巢湖建设,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规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做实刑事检察轻罪治理工作,多维度探索“治罪”与“治理”并重新实践。扛起打造巢湖“最好名片”政治责任,以更高标准做优做强“生态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千亿工业”目标实施,巩固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检润巢企”工作品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
(二)担当作为践行检察为民理念。运用法治力量守护民生,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持续办好事关民生民利的案件。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学习践行“新时代六尺巷工作法”,立足检察职能做优“学枫助巢”工作品牌,积极融入党建引领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全力做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检察听证、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把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建强建好。
(三)改革创新提升主责主业质效。积极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公正执法司法的部署,找准强化监督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到法律监督的主责主业、履职办案的本职本源、高质效办案的价值追求上来。健全完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机制。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大生效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等履职力度。持续聚焦“可诉性”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体抓好“三个管理”,努力构建更加科学合理、契合实际的检察管理制度,树牢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四)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人民属性、坚定人民立场,发掘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新引擎”,持续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强化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深化对“三个管理”的学习研究和科学运用,以“三个善于”引领干警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表由以下16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一)部门预算表
1.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件表13)
14.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4)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附件表15)
16.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附件表16)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支总预算2230.88万元(不含提前下达,下同),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收入预算2230.88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4年预算增加6.89万元,增长0.3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关于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支出预算2230.8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89万元,增长0.3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153.47万元,占96.5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77.41万元,占3.47%,主要用于检察业务费、司法救助、信息化维保费、专用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
四、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230.88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1588.12万元,占71.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05万元,占16.99%;卫生健康支出61.8万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201.9万元,占9.05%。
与2024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89万元,增长0.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0.88万元,比2024年预算拨款增加6.89万元,增长0.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588.12万元,占71.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05万元,占16.99%;卫生健康支出61.8万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201.9万元,占9.0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1588.12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13.84万元,下降0.86%,下降原因主要是压减了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193.5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2万元,增长2.76%,增长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123.6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46万元,增长1.19%,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61.8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74万元,增长1.2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6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16万元,增长1.91%,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141.14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73万元,下降3.9%,下降原因主要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5年预算60.75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9万元,增长41.77%,增长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基数调整。
六、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53.4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632.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09.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7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资本性支出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77.4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4.81万元,下降5.85%,下降原因主要是压减了信息化运维支出。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7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7.41万元)。
十、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6.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3.8万元,增长11.55%,增长原因主要是2025年计划采购通用资产。
十一、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62.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29.9万元,增长90.88%,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食堂托管费。
十二、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5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发生的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8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1.2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2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编制项目绩效目标4个,预算资金77.41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5.78万元,比2024年增加29.82万元,增长16.95%,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金额(原值)2048.61万元,较上年减少83.1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18.79万元、设备890.19万元、其他资产39.62万元;无形资产总金额(原值)157.28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60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8辆。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有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情况。
2025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2025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无主管的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预算报表(1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