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表
1.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支总表
2.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入总表
3.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支出总表
4.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
16.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12.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中共巢湖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指示,确定和部署检察机关的工作任务。
(二)依法对全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四)依法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起抗诉。
(五)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六)开展检察技术信息工作,承办有关案件的勘验取证、检察鉴定和文证审查工作。
(七)加强检察机关行政装备、档案管理工作。
(八)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和抓好检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九)负责其他应当由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为院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实有各类人员 126人,其中在职84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在提升政治站位上持续发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制度,扎实开展理论学习,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服务大局上持续发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平等保护司法政策,进一步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电信网络诈骗和“套路贷”等事关民生民利的犯罪。推进“巢天骄”工作室建设,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精准施策,全面发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做好做实生态检察,致力于保护巢湖生态环境。
(三)在为民办实事上持续发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双提升”“四员一律进社区”等活动。持续打造温暖控申,优化“生态检察”品牌,落实追赃挽损工作,做好学雷锋志愿活动,以检察认真履职不断提升巢湖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
(四)在精准履职上持续发力。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深做实法律监督工作,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和新期盼,始终秉承客观公正的立场,不断更新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格局。综合运用抗诉、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刚性,增强监督效果。树立“整体质量意识”,用“案-件比”质量评价指标倒逼提高司法办案质量、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
(五)在淬炼检察队伍上持续发力。以作风建设为根本,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健全内部从严查处机制,坚决杜绝司法腐败。以业务建设为重点,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持续深入学习业务相关知识,提升检察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持续加强干警政治学习,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以检察文化建设为载体,讲好检察故事,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干警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表由以下16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一)部门预算表
1.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件表13)
14.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4)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附件表15)
16.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附件表16)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2055.81万元(不含提前下达,下同),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收入预算2055.81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2年预算增加917.41万元,增长80.59%,增长原因主要是基础绩效列入工资项;
三、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2055.8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17.41万元,增长80.59%,增长原因主要是基础绩效列入工资项。其中,基本支出1981.13万元,占96.3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74.68万元,占3.6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其他检察支出等。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055.81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公共安全支出1456.49万元,占70.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19万元,占18.54%;卫生健康支出31万元,占1.51%;住房保障支出187.14万元,占9.1%。
与2022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17.41万元,增长80.59 %。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列入工资项。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5.81万元,比2022年预算拨款增加917.41万元,增长80.59%,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列入工资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456.49万元,占70.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19万元,占18.54%;卫生健康支出31万元,占1.51%;住房保障支出187.14万元,占9.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1456.4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60.99万元,增长83.09%,增长原因主要是基础绩效列入工资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186.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58.81万元,增长569.42%,增长原因主要是基础绩效列入工资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126.7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7.17万元,增长82.2%,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63.36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8.59万元,增长82.2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4.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95万元,增长27.54%,增长原因主要是遗属补助标准提高。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31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2.08万元,增长7.19%,增长原因主要是社保基数调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124.7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24万元,增长7.07%,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3年预算62.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57万元,增长9.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81.1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61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5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5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74.6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43万元,下降11.21%,下降原因主要是项目减少。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74.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4.68万元)。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
十二、关于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3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巢财行〔2014〕64号)等相关规定, 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发生的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印发<巢湖市市直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巢财行〔2014〕90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活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1.2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2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3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编制项目绩效目标5个,预算资金74.68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6万元,比2022年减少653.9万元,下降82.2%,下降主要原因是2022年数据统计包含部分人员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总金额(原值)2102.46万元,较上年增加48.4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18.79万元、通用设备724.88万元、专用设备227.9万元、其他资产30.89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 9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 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 0 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购置费0万元。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情况。
2023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 0 个,预算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2023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无主管的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巢湖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预算报表(1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