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4日在巢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鹏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以“全省当标兵、全国创一流”为目标,奋力推动巢湖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379件,1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典型案例,4项工作经验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推介,“洗耳‘公’听”检察听证工作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2件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1个办案团队被表彰为全省优秀集体;获评“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1名干警获全省十佳公诉人,1名干警获全省公益诉讼“业务能手”称号,27名干警获巢湖市级以上荣誉。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第三次到巢湖视察调研,对巢湖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擦亮检察履职鲜明底色
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在履职尽责中把准前进方向。
一是坚决筑牢政治忠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及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年组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6次,着力提升“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的检察自觉。牢记检察机关政治定位、宪法法律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14次,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决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聚焦重点任务,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二是坚决强化党建引领。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在党建与业务融合路径、机制等方面创新举措,党建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院党总支被合肥市委组织部评为基层党建示范点。成立党员先锋队,聚力打造“洗耳‘公’听”检察听证工作品牌,重点加强对不捕、不诉、不支持监督申请等案件的检察听证,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全年共组织听证17批次,办理听证案件78件。18名全国及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专题视察调研我院听证工作并给予肯定,相关工作被《检察日报》报道。
三是坚决深化从严治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落实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组会商机制,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责任。每半年组织退休干部政治形势分析会和信息摸排1次,不定期组织青年干警开展廉洁教育,传达有关要求,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警示教育活动6次。注重防微杜渐,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共填报重大事项报告78件。
(二)以服务大局为主线,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紧扣“工业立市”,以法治之力和检察履职实效护航经济行稳致远。
一是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巢湖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加有力保障事关长治久安、经济健康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安全,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96件401人,审查起诉案件573件846人。保持“严”的震慑,依法严厉打击涉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犯罪,起诉31件60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侵害群众财产安全犯罪,办理盗窃、敲诈勒索等案件140件169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以法治力量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金融安全,办理涉众型非法集资案件3件8人,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办理的齐某某强奸、强制猥亵侦查活动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例。
二是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运用法治力量稳预期、强信心、促发展,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与市工商联、发改委等8家单位形成合力,深入推进涉企案件线索核查和办理。全年办理涉企类案件25件37人,帮助企业追赃挽损374万元;依法审查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犯罪案件9件27人,为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深化“企业家约见检察长”等工作,接访走访企业14家,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帮助企业筑牢合法经营防线,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三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实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履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严惩涉农违法犯罪,依法办理骗取国家专项财政补助资金等案件,追赃挽损80余万元,并制发检察建议,有力守护惠农补贴资金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聚焦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开展专项工作,立案5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督促整治耕地520余亩,以法治之力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持续深化古树、古桥保护专项监督,针对新增古树保护管理不到位问题制发检察建议5件,以法治力量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三)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实事
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持续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受理各类信访案件148件,同比下降8.07%,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救助困难妇女“皖风送暖”等专项活动,救助困境当事人20名,发放救助金32.6万元。办理的盛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农业农村部典型案例。持续打造“学枫助巢”工作品牌,探索红心引领、耐心倾听、公心办案、暖心帮扶、同心共治“五心工作法”,常态化组织院领导带头接访、联合接访,办理信访案件34件41人次,立案监督等“三类案件”院领导包案率100%;派员入驻综治中心,开展矛盾纠纷化解,该品牌荣获省级十佳事例。
二是持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聚焦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与市人社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依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6件7人,支持起诉案件15件17人,帮助追回欠薪460余万元,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围绕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认真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针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外卖店铺违规销售医疗器械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件,督促立案查处11件,推动相关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筑牢食药安全防线。着力护航公共安全,就非法充装消防灭火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推动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进行立案查处,督促使用单位更换不合格消防灭火器400余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抓手,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依托“巢天骄”未检专业化办案团队,秉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原则,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5件19人,审查起诉案件38件59人,适用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7件8人。持续深化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会同市教体局、公安局、法院等单位,建立未成年人犯罪专门教育协商机制,加强社会关护和矫治教育;深入贯彻“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围绕预防校园欺凌等主题,前往中垾中学、团结路小学等学校开展普法讲座30余场,受众近6000人。强化未成年人公益保护,针对网络售烟、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3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以法律监督为重心,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是着力优化刑事检察监督。完整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123人、不起诉72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撤案25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03件,纠正漏捕漏诉8人,提出抗诉1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件;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1人,以高质效履职办案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持续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依法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7件、检察建议10件,采纳率为100%;推动清理未有效交付执行罪犯17名,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9件。办理的罪犯张某某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
二是着力强化民事检察监督。聚焦民事检察工作,一体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全年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8件,制发检察建议29件。注重协同发力,与市法院共同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监督与协作配合的意见》,探索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7件,制发检察建议24件;与市总工会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扎实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对破产领域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获改判,为债权人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民事检察办案团队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评为专项工作优秀集体,1件民事执行监督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刊发。
三是着力实化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做好行政检察监督,以更优司法履职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5件,其中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8件、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监督,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规范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63件、制发检察意见40件,督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28件28人。积极参与行业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规使用造价工程师证的违法行为,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违法行为得到惩处,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积极推动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与市法院、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相关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
四是着力深化公益诉讼检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的部署,坚持以法治力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件,制发检察建议33件。聚焦机动车维修行业危废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件,推动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督促60余家经营主体规范危废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开展实地核查,评估整改效果。针对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立案5件,制发检察建议4件,督促清理泄露信息2万余条,相关经验做法被省人民检察院推广。与河南省泌阳县检察院开展“烈士寻亲”跨区域检察协作,办理抗日烈士权益保护案件,该案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之际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题报道。
(五)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切实提升检察履职工作质效
始终坚持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
以创新举措为抓手,明方向、增动能。
一是注重完善“三个管理”机制。坚持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优化案件繁简分流,加强对拟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案件的动态管理;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推动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专案专办”。与市公安局、法院分别就轻微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民事执行监督机制进行专题会商各2次。对诉判不一等案件开展逐案分析讲评,开展“月讲评”10期;同时搭建“检察员+讲评员”模式,对近三年办理的涉赌类案件、寻衅滋事类案件分析梳理,针对典型性问题邀请高校法学教授、刑事法官、公安民警等10余人参与讲评、研提对策。建立“检察官自查+部门核查+交叉互查+专项评查”机制,确保“每案必检”。我院作为全国基层检察院代表之一,围绕“三个管理”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题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二是注重广泛凝聚法治合力。在烔炀镇、柘皋镇分别设立乡村振兴检察工作站,构建“监督办案+法律服务+协同治理”模式,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打通服务乡村振兴“最后一公里”,建强建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与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出台《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意见》,与人大代表履职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以联合开展调查核实、督促履职及“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形式,助力问题解决,推动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建议7件,检察建议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1件。持续落实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协同工作,推进政法委执法监督更加具体,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更具权威。
三是注重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坚持把数字检察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以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以高质量模型推动高质效办案”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实战应用,使用监督模型23个,发现线索并办理案件72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2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2份。创建的“政务公开信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法律监督模型”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平台被全国233个检察院应用。作为首批试点院,积极推进人工智能辅助办案系统部署应用工作,使用该系统办理盗窃、故意伤害等20类案件450件,办案周期平均缩短59%,相关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法治中国行·高质效办案在基层”活动采访报道。
一年来,我们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下依法履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巢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工作办法》,定期备案检察建议,报告相关工作。认真向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报告涉行政机关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6名检察干警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市政协送阅《检察情况反映》,邀请企业界政协委员参加涉企职务犯罪庭审观摩;主动在办案中接受监督,邀请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及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公益诉讼办案活动30余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听证和其他办案活动93件次;创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邀请人民监督员、法学专家和律师参与案件评查15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离不开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巢湖检察工作还存在一定短板。一是检察履职服务大局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检察为民的举措有待进一步深化、实化。二是普法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深入基层以案普法、法治宣传的实效性有待增强。三是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强化,领军型、专家型业务人才较少,先进典型人物选树仍要加力。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二、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做深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一体抓实“三个管理”,锚定“全省当标兵、全国创一流”的奋斗目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巢湖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依法全面履职服务中心大局。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暴力犯罪、重大恶性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的力度,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围绕打造巢湖“最好名片”,持续强化“生态检察”工作。聚焦企业急难愁盼,以“三个善于”理念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全力服务保障“工业立市”战略,助力营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牢记人民属性做实检察为民。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坚持人民至上,办好民生案件。持续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打造好“巢”字品牌矩阵,立足检察职能做优“学枫助巢”“洗耳‘公’听”“巢天骄”等工作品牌,全力做好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未成年人检察、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等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关于强化检察监督的工作部署,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能力建设,加强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规范化建设,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探索强化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持续推动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公益诉讼,围绕法定领域依法充分履职,更好彰显检察公益诉讼的功能和价值。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铁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积极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积极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锐意进取、守正创新、担当实干,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巢湖篇章作出更大的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