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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检察院依法对安巢经开区城市管理局原副局长孙国栋提起公诉
时间:2019-08-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原副局长、半汤街道岠嶂社区居委会原党总支书记、巢湖市岠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孙国栋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一案向巢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国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国栋在任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管局副局长、半汤街道岠嶂山冲村拆迁指挥所所长期间,利用其分管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及拆迁指挥的便利,为他人谋求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较大。利用担任岠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数额较大;挪用巢湖市岠嶂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用于帮助他人完成银行揽储业务、贷款质押担保及个人投资,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