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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油条添加明矾竟超标五倍!黑心店主被公诉!
时间:2019-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以代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其提起公诉。
  2018年4月至10月间,被告人代某某在其经营的油茶馆内炸制油条约5000 余根,其在炸制油条过程中超量添加“明矾",为达到让自己对外销售的油条好吃好看好卖的目的。
  经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该油茶馆销售的油条进行抽检发现,该店的油条铝残留量为503mg/Kg,严重超出油炸面制品中铝残留量小于等于100mg/kg的国家标准。2018 年12月16 日,被告人代某某在其经营的油茶馆内被公安民警抓获。

    普法课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