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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典型案例】履支持起诉职责帮老兵讨薪
时间:2022-07-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转自安徽省检察院

 

原标题 

  履支持起诉职责帮老兵讨薪  

  本报记者 袁中锋 通讯员 张传广 

  “我跑了好多部门都没有解决,要不是检察官帮我还不知道拖到什么时候。检察官为我的事情费了很多心,去找企业老总好多次。”5月31日,跟记者讲起检察官帮其讨薪的经过时,张礼明这样说道。 

  今年68岁的张礼明是宿松县华亭镇人,同时还是一名退役军人。2011年,张礼明应聘到镇上的一家矿泉水公司,从事安保工作。2020年5月,该矿泉水公司以年龄较大为由,要求张礼明离职。离职时,该矿泉水公司拖欠张礼明4个月工资8000余元。该矿泉水公司口头承诺以后支付,但未出具欠条等书面材料。为讨要被拖欠的工资,张礼明先后到宿松县劳动仲裁、法律援助等部门寻求解决。但因不符合劳动仲裁条件、证据材料不足等原因,欠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因担心自己的工资款得不到保障,张礼明持续信访。 

  2021年1月28日,在全县欠薪投诉集中接访活动时,宿松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张礼明的讨薪线索。为保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宿松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引导其依法维权,后该院决定以支持起诉的方式受理该案。案件受理后,宿松县人民检察院及时联系该矿泉水公司负责人,了解本案欠薪情况,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 

  2021年2月1日,办案人员前往该矿泉水公司调取了相关材料,全面审查案件情况。同时,向企业负责人说明检察机关负有通过支持起诉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职权职责。公司负责人表示,因疫情等原因造成公司资金周转紧张,导致张礼明的工资款一直未能支付。 

  办案人员一方面提醒企业负责人要合规经营,另一方面从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出发,与张礼明进行充分沟通,给予该矿泉水公司一定的宽限期。后该矿泉水公司负责人承诺,在2021年7月底前一次性兑现张礼明的全部工资款。双方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后,张礼明书面撤回支持起诉申请。 

  考虑到张礼明系年迈的退役军人,其与老伴均身患重病、家庭非常困难,宿松县人民检察院依规为其申请了3000元司法救助。2021年7月底,该矿泉水公司向张礼明一次性支付了所拖欠的工资款8000余元。公司负责人还专门发短信给办案检察官,告知工资支付情况,并对检察机关关心帮助民营企业的做法表示感谢。 

  在谈起该案的典型意义时,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刘小勤说:“本案中,通过检察机关的努力,既解决退役军人讨薪的合法诉求,又保障疫情期间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赢得民营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主动与控申检察部门协作,强化职能融合,依法给予当事人司法救助,体现了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