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环巢湖生态检察品牌建设,连日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持续加强对巢湖周边河流、水域的巡查。4月6日,检察官在巡河过程中发现,双桥河部分河道内有人为设置的地笼网。
经调查,在不到300米的距离内有14条人为设置的地笼网,且网中有捕获的幼鱼、幼虾等水生生物。此外,该段河道内及岸边还有若干结构未完全破坏的废弃地笼网。
在河道内设置、弃置地笼网,不仅破坏水域生态环境,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失,影响河流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而且易致水草等杂物堆积堵塞,降低水流速度,阻碍行水、排涝,危及河道安全。检察人员立即通知属地河长办现场处置,督促及时清理地笼网,有效避免公益继续受到侵害。
为进一步加大双桥河流域环境保护力度,4月9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向属地街道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河道环境,进一步落实落细本级河长制,加强日常维护、巡查,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禁渔禁捕和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保护资源、爱护环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