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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稳进落实提升,巢湖检察公益诉讼一年间有了这些进步
时间:2020-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编者按:2019年4月29日,巢湖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短短十三条的文件,却饱含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期许。如何贯彻落实《决定》对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要求?如何发挥好《决定》作用,与巢湖市各单位加强配合,共同下好为人民服务,守护公共利益这盘大棋?且看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如何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公益核心,加大办案力度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决定》出台一年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2件,立案37件;履行诉前程序35件,其中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件,发布民事公益诉讼公告12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6件,法院已判决支持5件。

——围绕服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环巢湖生态检察品牌开展公益诉讼。“美丽乡村检察行”、“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等专项检察活动为抓手,通过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带动推进环巢湖生态检察品牌建设。一年来,共收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4条,立案1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份、发布民事公益诉讼公告2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5吨、占地面积4.03亩,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4.8吨,督促拆除捕兽夹9个。

——围绕服务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公益诉讼。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一年来,共发现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条,立案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发布民事公益诉讼公告10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6件。督促整治不规范经营食药经销商户6家,监督整顿规范网络餐饮商户7家、外卖平台1家。

——围绕服务改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保障国有财产不受侵犯开展公益诉讼。切实守护好“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依法开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一年来,共发现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条,立案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督促收回房屋173.4平方米、价值47.345万元,督促拆除侵占国有土地违规建设的房屋10间

二、强化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

——以理念变革引领工作创新发展。积极更新监督理念,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秉持“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态度,努力推动问题在诉前阶段得到解决,促进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不断强化与职能部门的协调互动。在与国土、环保、城管、住建、水务等8家行政机关会签文件的基础上,又进一步与监察委、法院、公安、审计、市场监管等5家单位会签《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加强公益诉讼工作领域的协作配合。主动与人民法院对接,联合召开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交流办案经验心得,深化沟通协作机制。积极与河长办、林长办对接,深化“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三、扩大宣传覆盖,营造良好氛围

主动上门走访了全市11家律师事务所,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律师的沟通和协作。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巢湖市域范围内所有乡镇街道及村居社区,进行全覆盖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举办法制讲座10余场,着力提升广大群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和关注度。利用官方微博、微信等实时发布信息,不断营造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扩大办案效果。借助“合肥公益检察”微信小程序,动员群众及时举报案件线索,争取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认同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