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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检察官护娃进行时,共同守护我们的未来
时间:2021-10-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开学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之后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人员又启动了“护娃”模式,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金秋送法进校园 护航学子助成长

9月28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副校长们分别走进巢湖市第三中学巢湖市团结路小学等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专职检委万根平检察官杨琼分别巢湖三中和团结路小学莘莘学子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课上,两位法治副校长结合学生特点,深入浅出讲解了学生应当如何预防校园暴力、性侵等侵害,勉励同学们争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同时结合开展守护“校园安全”专项行动,助力打好校园安全保卫战,向师生们着重介绍“四号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强调要重视脚下的窨井盖安全,提示同学们加强日常自我防范和保护,为同学们守护好“足下安全线”。通过精彩的法治课堂,学生们的法治意识得到了提高课堂上也不断爆发出阵阵掌声

关注游戏隐患 防范安全风险

10月9日下午巢天骄未检工作室的干警们联合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巢湖大队巢湖市市场监管局凤凰山街道市场所的工作人员来到凤凰山街道的一处对未成年人的密室逃脱营业场所进行检查一方面查看是否存在不适合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形,另一方面结合《密室逃脱类场所火灾风险检查指引(试行)》规定,查看场所消防设备和有关预案是否完善。对于查找出的问题,要求从业单位要对照《风险指南》等规范积极自查自改降低消防风险,杜绝安全隐患。

下一步,“巢天骄”未检工作室将继续树立“以孩子为中心”保护理念,在检察履职过程中最大限度推动未成年人保护落地见效,全面护航未成人健康成长。

检察官提醒: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该法虽未明确未成年人不能玩“密室逃脱”,但有些恐怖、惊悚类的确实不太适合未成年人群体,商家应加强对参与游戏者的年龄查验审核以及关注是否有监护人陪同,加强游戏过程中间的各类风险防范,防止出现因为惊吓过度、恐慌造成的推搡、拥挤、摔倒等状况而导致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以及可能发生的性侵害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