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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不起诉?合肥两级检察院携手召开公开听证会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时间:2020-06-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宣布: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对戴某某虚开发票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现在开始!”

随着主持人一声令下,6月10日上午10:30,一场特殊的公开听证会在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工作区拉开帷幕。这是巢湖市人民检察院首次对涉民营经济案件拟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也是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与巢湖市人民检察院首次联合举办公开听证会。

2020年5月18日,巢湖市公安局以戴某某涉嫌虚开发票罪移送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收到案件后,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涉民企案件快速审查办理机制,严格按照涉民企案件“双审查”机制的要求进行办理,承办检察官通过查阅卷宗、讯问犯罪嫌疑人、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案件情况、涉案公司经营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犯罪嫌疑人戴某某作为公司负责人,为达到公司少交税款的目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共计人民币455600元。公安机关立案后,戴某某于2019年11月29日投案自首,并已全部退赃。

案件承办检察官认为,在疫情下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如果对公司负责人戴某某“一诉了之”,会对公司纳税信用等级、企业经营发展和转型带来极大负面影响,根据高检院和省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部署要求,经综合审查,承办检察官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并将案件情况及时上报本院民营办。

6月8日,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就戴某某虚开发票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向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报告,申请商请合肥市司法局选派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将其信息录入安徽省人民监督员系统,并联系司法局选派2名人民监督员。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对案情进行了介绍,听证员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犯罪嫌疑人戴某某也作出了陈述,他表示:“事情发生后我非常后悔,也希望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我一定会遵纪守法,绝不再犯,同时更加用心经营企业,为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各听证员对该案拟作不起诉决定发表了意见,也对检察机关积极采用公开听证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人民监督员韩宪德说:“检察院对这个案件的处理公平公正,既维护了法律权威,也给一位年轻民营企业家改过自新,继续带动就业、奉献社会的机会。本案也反映出一些民营企业家法律意识淡薄,因不懂法而犯法的问题,希望检察机关下一步可以通过工商联等部门多向企业普法,帮助他们守法经营。”

本案是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与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公开听证这一“检察开庭”方式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的一次积极探索和尝试,也是检察机关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主动作为、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检企关系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发力,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为本地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